安徽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
安徽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通过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畅通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之间的转换通道,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和吸引力,为“三个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据了解,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工作目标,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省级以上示范特色学校应在一年级选择部分专业持续开展试点工作,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普遍推开。
《意见》明确,今后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除学习本校、本专业课程获得学分外,还可通过学习外校和其它专业课程、转换非学历学习成果等方式获得学分。其他社会成员可通过学习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转换其它层次和类型教育学习成果,经所申请的中等职业学校认定、并报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获得学分。
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列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省级示范特色学校以及省级示范专业要率先推行学分制改革,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省级以上示范特色学校应在一年级选择部分专业持续开展试点工作,其它中等职业学校最迟在2020年启动学分制改革。
校际、专业间学分认定转换
今后,设区的市区域间,相同、相近课程学分或其他学习成果学分的互认可以在比照课程目标、内容、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市级签订学分互认协议等方式实现。市级区域内,凡经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并报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学分,可在学校间互认。
对于未实施学分制学校的学生转入已经实施学分制的学校,可将已完成的课程成绩转换成相应的学分。对同一学校转专业的学生,在符合国家和我省学籍管理有关转专业规定的基础上,应承认其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取得的相关学分,及时对其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
非学历教育学分认定转换
记者还获悉,对各类非学历教育学习者,其职业经历、职业培训、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在线学习和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体现资历、资格和能力的非学历学习成果,通过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经职业学校认定并报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转换成相应的学历教育课程学分,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协调发展。
其它类型学校学分认定转换
对于从高中阶段其他类型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转入的学习者,以及具有其它层次学历的学习者,《意见》明确表示,在出示已修课程学业水平考核成绩相关有效证明或通过测试后,应承认其学习经历并折合成相应的学分,报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允许免修相关课程,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以及其他类型教育的有效沟通。
“学分银行”实现“零存整取”
按照指导方案,我省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职业学校学分积累与转换信息系统即“学分银行”,注册记录每一位学习者的学习情况和职业实践经历等,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学习情况和学分成果的存储、认证和转换,推动多种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相互衔接,实现学习成果“零存整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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